开方市。人来人往的中央步行街。有四个人,引起来了周围人打探的目光。确切的说。是只有一个人引起了众人的注意。其余三人顶多也只是在服装打扮上面,看起来极为另类。这四人。分别是一个肩背吉他袋的魁梧壮汉,身高两米,一头卷发和大胡子,穿着印有牡丹花的花格子衬衫。乍一看的确有些像流浪歌手。但奇怪点在于,大家还没有看到过如此魁梧高大的流浪歌手。第二位。也是这四人中最看得下眼的。一位和尚。一位身穿洁白色金边僧袍的和尚,这和尚模样俊俏,眉宇中间有一红色的圆点,好似朱砂痣一般。那一颦一笑,风华绝代。瞬间俘获了在场男女老少的心。第三位。潦草的说,对方是个穿的有些不修边幅的老道士。光着脚丫子,拂尘别在裤腰的地方,散乱的头发随风飞舞,遮住大半张脸,一只手挠着屁股,一只手抠着鼻孔。要多邋遢有多邋遢。可关键在于。这人明明做出如此不雅的动作。都不见半点的厌恶心烦,如果仔细看去,他的道袍却干干净净,甚至连脚丫子都干干净净。就是整体看起来,邋遢!四人中,最让人觉得古怪的,就是那个将自己裹得像个粽子似的,头上带着黑色的针织帽,黑色的墨镜,黑色的口罩,黑色的休闲服。此人就像是得了多动症一样,在四人队伍中,上窜下跳。一会儿躲到魁梧壮汉的身后,一会儿躲到和尚的怀里,要么就撅着屁股,将头塞进邋遢老道的衣袍中。就仿佛这样的举动,便不会有人注意到他一般。“妈妈,这个人好奇怪啊。”一个胖嘟嘟的小男孩,奇怪的看着像猴子一样,上蹿下跳的黑球,奇怪的问向妈妈。男孩妈妈见四人的目光齐齐看向她,顿时尴尬的笑了笑,连忙扯着儿子离开:“闭嘴!说话就不能小点声吗?就算那个人很奇怪,你也不能说出来啊!不然他们多尴尬!”无邪转动念珠的手,顿了顿。铁血嘴角抽搐。魂镜抠鼻子的手停下来,不满的朝着男孩妈妈的方向弹了一下。当看到鼻屎成功的落在了女人的头发上,瞬间和颜悦色的起来,看向周围的事物都觉得舒心很多。“怎么样?我这样是不是很低调?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?”明晟钻来躲去,随即从魂镜的衣袍中,露出个脑袋,撅着个屁股,仰头问向三人。三人无语。齐齐仰头四十五度角望天,眉宇间明媚又忧伤。“嘿!那里有买蛋卷冰激凌的!我要吃草莓和巧克力的!”明晟看到东边十五米外的冰激凌店,顿时来了精神。三人正好也被明晟折腾热了,齐齐走了过去。刚排上队。一个小伙子就插了进来。“阿弥陀佛,施主,你插队了。”无邪拍了拍小伙子的肩膀。“哎呦!你怎么动手打人啊!我的肩膀!我的肩膀好痛啊!!”小伙子顿时装作被无邪打伤的样子,痛苦的倒在地上,满地打滚。他这番样子瞬间引来了不少人的注意。周围围上来的人越来越多,大家见小伙子满头大汗,肩膀一侧好像是脱臼一般,耷拉下来。顿时看向无邪的眼神都变得古怪起来。“这和尚看起来帅帅气气的,怎么能下这么重的手啊?他还是出家人吗?出家人能这样待人?”“亏我还想要认识认识这个和尚,没想到心肠却如此歹毒!”“都把人家胳膊弄脱臼了,还这般无动于衷!冷血!”周围渐渐的响起了越来越多不满的声音。多数都在指责无邪的不对。倒在地上的小伙子,在众人没有看到的地方,眼底闪过一丝狡黠。他最近发现自己有了异能。就是他想让身体那个地方脱臼,就能脱臼。这能力不仅仅能用在他自己身上,还能用在别人的身上。最近他手头上没有钱。就是靠这种方式,讹了对方钱财。今天他盯上这个和尚,也是因为平日里听说,和尚最有钱。“哎呦!哎呦!痛死我了!我的胳膊断了!我的胳膊断了!”刘杰一把抓住无邪的裤腿:“赔钱!快点赔钱,你把我胳膊弄断了,不赔钱我就去告你们,让警察把你们抓起来!”无邪嘴角带着微笑。眼底却闪过冰冷的寒芒。“阿弥陀佛,施主您的手断了,想让我赔钱对吗?”刘杰一听无邪的话,连连点头:“对,就是这个意思,快点赔钱!”无邪笑容加深。从袈裟中拿出来两个钱包,一个是红色,一个是黑色。刘杰一看无邪有两个钱包,心里暗喜,果然和尚都是有钱的。瞧瞧,一般人可一下子拿不出来两个钱包!无邪微笑将黑色的钱包,重新揣回衣袍中。将红色的钱包打开,拿出一沓钱递到刘杰面前。“施主,不知道这些钱,您觉得够不够?”刘杰看到了厚厚一沓的钞票,眼睛都直了,嘴角都快裂到脑后根儿了。“够!够!太够了,太感谢您了。”刘杰伸手就把这一沓钱握在手中,笑得见牙不见眼。“那这些钱呢?够不够?”无邪再次从红色的钱包里拿出来一沓现金。刘杰有点懵了,不敢置信的看着无邪,没有想到这和尚如此的识时务,又给他一沓钱!幸福来的太突然,他一时间有些不敢相信。“可以可以,可以。”刘杰怎么可能会嫌弃钱多呢?无邪给他,他就要,不要白不要。刘杰专注的数着手中的钱,完全没有注意到,周围人看他的目光越来越不对劲。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,就看到周围人对他指指点点。“混蛋,我们都被这小子骗了!”“原来他的胳膊并没有脱臼!这小子就是在讹钱!你们看他拿钱的时候手多利索。”“亏得我们还帮他说话,原来我们都冤枉了小和尚。”众人怒不可遏,觉得自己被刘杰欺骗冤枉了无邪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