虽然不想再欠他的,但程筝更怕惹恼了他,毕竟程林还在他手里呢。去餐厅的路上,傅砚洲没再理会她,高大的身躯径自在前面走着,程筝倒像个受气小媳妇一样在后面跟着。傅谦身边坐着两个中年男人,跟他很熟络的样子。傅砚洲走过去礼貌地打了招呼,扶着程筝的腰解释:“这是曹叔、这是严叔,爸的战友,看着我长大的。”他的一言一行都毫无异常,让人根本看不出两人已然快要形同陌路。程筝乖巧地叫了:“曹叔好、严叔好。”其中一人乐呵呵道:“砚洲的媳妇咱们婚礼上见过。说起来,还是侄媳妇厉害,砚洲这孩子从小就比同龄人稳重,就是性格太冷了,跟谁都没个热乎劲。倒是没想到。。。。。。”他说着看看傅谦。“砚洲却是咱们这些孩子里最早结婚的,不像XXX家那个,今天跟这个明星好了,明天跟那个模特拍拖,后天又跟女大学生搞到一起去了。。。。。。”饭桌上谈话的氛围融洽,傅谦笑着说:“我儿子找回来的儿媳妇我是十分满意,说起踏实稳重,跟砚洲比一点都不差。”“老宋打电话说你肯定要显摆你儿媳妇,果然让他猜着了。你老傅什么时候变成这样了?砚洲从小到大那么优秀,也没见你夸一句。”“儿子不夸,儿媳妇得夸。儿媳妇像女儿一样,女儿是父母的贴心小棉袄,我夸夸不应该吗?老曹啊老曹,你跟老宋学得越来越会抬杠了。”曹、严两人不由纷纷认真打量起程筝。她脸上挂着得体的淡笑,沉静内敛、不卑不亢、面相坚韧善良,一看就是个踏实正经、并且有事业心的好姑娘。“小程,你公公从来不夸人,他是真的看重你。”程筝心头一酸,忙跟着点头答是。她看向傅谦时像个女儿一样露出甜甜的笑容。但她知道,嘴边的笑有多苦涩。她心里盛满愧疚和不舍。傅谦跟战友继续聊着别的话题。程筝正浅浅地走着神,碗里突然被放进剥好的鸡蛋。手心一阵凉凉的触感,程筝垂眼看去,是傅砚洲往她手里塞了勺子,她面前正放着一碗热气腾腾的山药枸杞红豆粥,软烂粘稠,很适合女人喝。程筝咬唇。“吃饭。”傅砚洲在她身边低声说,然后自己也开始动筷。在程筝眼中,他从来都是这样,高。干家庭养出的孩子有股从内而生的优雅从容,就连吃饭这种日常小事也做得慢条斯理,透着贵气。“老宋还有一点说的也没错,砚洲确实疼媳妇,结了婚就是会照顾人,小程有福气了。”程筝嘴里含着香甜可口的山药粥。她想,或许吧。只是他们不知道,任何的好都是有代价的。这种“福气”,也很快就会是别人的了。出发上路前,程筝本想去看一眼宁昭,看看他的伤怎么样了。可她一直等到傅谦的车准备启程了都没有见到宁昭那辆车。问过傅谦的秘书她才知道,宁昭那辆车没在堰城停留,现在估计都快要到北城了。宁昭受着伤,这样休息不好太熬身体了,很容易出问题。她蹙起眉看了眼坐在身边的男人。看他的表现,程筝明白,他是要在别人面前演戏,她只能配合他。傅谦这辆公务车是七座的,很宽敞,但他却偏偏跟她挤在一起,傅谦跟他们还要隔着一排。他们两个人没有再说话。但就是因为这样的疏离,身体却又靠得那么近,所以程筝觉得很别扭。这一路上,就算她再难受,傅砚洲都没有像之前那样抱她。她晕车晕得把酒精喷在纸巾上,贴住额头,企图运用物理降温的方法让自己的脑子不再又热又胀又沉。